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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6 打打杀杀多伤和气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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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不多时,赵寒带着伙计端着一盘盘菜进来。

  红烧肘子,清蒸鲈鱼,酱牛肉,炒时蔬,一盆热汤,还有几碟凉菜,摆了满满一桌。

  钱明拎着一壶温好的黄酒,给每人倒上一杯。

  曹笔端起酒杯,站起来:“三位千户,今天的事,是我曹某人招待不周,让三位受累了。

  这杯酒,我敬你们。

  以后若是有缘再见,还望三位多关照。”

  他一仰头,干了。

  沈平三人连忙站起来,端着酒杯回敬。

  沈平道:“曹公子客气了。

  今日有幸见到公子,当真是受益匪浅。

  算是见识到了,什么叫山外有山,人外有人。

  以后公子有用得着的地方,尽管开口。”

  说完也干了。

  陈鹄跟着干了一杯,恭维道:“曹公子不光身手好,待人接物更是没得说,陈某佩服。”

  刘莽端着酒杯,嘴唇动了动,想说什么,最终只说了两个字:“干了。”

  然后一饮而尽。

  周娘子也端起酒杯,浅抿了一口,微笑着说:“三位大人远道而来,妾身以茶代酒,敬三位一杯。”

  她的声音不大,但温柔得体,让人如沐春风。

  沈平连忙道:“夫人客气了,我们三个粗人,哪敢当。”

  酒过三巡,菜过五味,气氛渐渐热络起来。

  ……

  注释1:关于千户因为女眷推辞的逻辑问题。

  从周代到明清,礼制上确实有男女不杂坐,不同席的规定。

  《礼记·曲礼》明确记载:“男女不杂坐,不同椸枷,不同巾栉,不亲授。”

  但需要注意的是:礼法主要约束内宅和正式场合,比如家宴,祭祀,正式会客。

  对于商队赶路,客栈偶遇这种非正式场景,规矩会宽松很多。

  严格意义上,指的是陌生男女。

  如果双方已经认识,或者有主人介绍引见,同席吃饭并不算失礼。

  民间和官场的实际执行有很大弹性。

  唐代以后,随着社会风气开放,男女同席在特定场合是被允许的。

  《礼记·内则》规定女子出门,必拥蔽其面,但明清小说中,女性在外行走,见客的描写比比皆是。

  比如《红楼梦》中,林黛玉、薛宝钗多次在外人面前出现。

  《金瓶梅》中,潘金莲、李瓶儿等女性也经常与男性同桌吃饭。

  《三言二拍》中,商队女眷与外人同席的情节也不少见。

  所以,沈平的推辞是礼节性的客气,不是绝对不允许。

  他说这话,恰恰说明他懂礼数,知道应该避嫌。

  而曹笔的回应和周娘子的落落大方,则说明这个场合可以不必拘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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