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十七章 战之序曲
野中。短暂的等待过后,西方已经扬起铺天盖地的沙尘,林易断定沙匪已经离绿洲不远了,大战一触即发。
第一个黑影从两千米外的沙丘上露出了头,由于太过遥远,血色领的民兵们只能看清这家伙骑得是老板所说的神兽“草泥马,”手里举着一面白面绣黑的旗帜,绣的什么看不清楚。
紧随他其后的,是四名装扮相同,手持弯刀的骑士。
这五人越过沙丘后毫不迟疑,撒马狂奔,转眼间便奔到离绿洲五百米处,这才勒住坐骑,转为慢行。
离得近了血色领的民兵们才看清楚,那面旗帜上,绣的是一只狰狞的黑色蝎子,黑蝎子张钳甩尾的样子,如同活物一般。除此之外,陪伴在举旗沙匪周围的四名沙匪,手中持着清一水的金色圆月,可见这四人都是千人斩的暴徒。
“这旗子绣的不错,咱们血色领有机会也应该设计一面。”林大领主叼着个雪茄屁股,羡慕不已的说道。
“领主老爷,这是沙漠中车师部落的人,只有他们的旗子上才绣着蝎子。”伤口已经完全复原的沙鼠队长,正是领到三百六十把弯刀的预备役民兵之一。
“沙漠中有多少部落,最强的是哪个?”
枪打出头鸟,捡着近的杀步步为营虽然是个好办法,但天知道要剿匪到猴年马月,况且还有半兽人一直隐藏在迷雾中没有露面。林易已经开始盘算收拾完这帮不知死的,下一个目标就放在最强的沙匪部落身上。
“是乌孙和龟兹两个部落我的领主老爷。”沙鼠队长望着在绿洲前三百米勒住羊驼兽站定的五个沙匪,紧了紧手中的弯刀继续道,“乌孙部落是沙匪中拥有人数最多的部落,他们有着强大的骑兵队伍,而龟兹部落传闻和半兽人来往最密切,有半兽人支持的他们,和乌孙部落并立统治着南方大部分沙漠。”
林易没想到这个沙鼠队长还是个万事通,问起沙匪的资料来回答的头头是道,看来是个可造之才,这种人成为情报人员,再合适不过了。
“你叫什么名字?”
“我叫麦格尼,我敬爱的领主老爷。”沙鼠麦格尼前辈的垂首道。
举着黑蝎旗帜的五个沙匪在离绿洲三百米的地方就勒住了坐骑,不敢再往前走了。他们都是车师部落内千人斩的勇士,显然不可能是因为害怕才驻足,他们这样做出了谨慎,林易找不到第二个原因。
看来这仗不好打,五个金刀勇士,应该跟伍兹绿洲的那个悍匪是同一个级别的吧?能把他们留在这就好了。林易瞥了一眼举旗沙匪身边羊驼兽身上挂着的金丝圆月,琢磨着怎么把他们留下。
两国交锋,不斩来使。在林易看来都是屁话,拥有流氓性格曾经混迹过街头的林易别的不懂,但有效地杀伤敌方有生力量,先下手为强的道理还是明白的。
现在看来这帮沙匪虽然是强盗,但表现出来的素质明显要比自己血色领的民兵们要强的多。
“腾龙帝国新来的领主听着!我们是车师部落的宣战使者,车师部落首领对你们偷袭我部落驻地的行迹十分愤怒,这种愤怒是只有用鲜血才能洗刷的,车师部落的大军会在半个小时后发起进攻。”举旗沙匪把旗帜插在沙土中,拿出一块羊驼皮卷朗声念完,从背后抽出一支短矛,将羊驼皮卷绑在上面,用力向绿洲投去。
沙匪们的羊驼骑兵虽然不擅长弓箭,但投掷短矛各各都是好手,从这只短矛能飞到距离绿洲处一百米,就可看出金丝圆月的拥有者的臂力有多么不凡。
“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。”林易也没有叫人去捡那劳什子的战术,把嘴里的雪茄屁股往地上一吐。“这年头土匪都开始走形式主义路线了,这还叫土匪吗?如果老子有他们那么多人,有说话的功夫早把眼前的敌人躺平了,一群傻逼!”
林易的嗓门很大,就连三百米外的沙匪都能听得清清楚楚。在场的除了盲目崇拜林大领主的哥布林和沙鼠们,就连皮耶鲁听的都直翻白眼,暗想主人应该天生就是一只食人魔。
“哦帕拉!”两名沙匪大吼一声,就要往前冲,最终被其余三人拉住了。阿帕拉是沙漠文化中为了尊严的意思,一般高呼这句话的人,除非是死了,否则在他面前绝对不留一个敌方的活口。
就在五人混乱的刹那,从他们身边不远的沙地上射出五点寒光,直取五人的咽喉。这五个身经百战的千人斩沙匪立刻意识到危险,身体一歪,全部将身体垂于羊驼兽腹下,五点寒光全部落空。这一幕林易看的都忍不住想叫声好。
多么快的反应能力!多么高明的骑术!
可惜他们反应快,有人反应更快。就在五人旧力刚去新力未生之际,一股刮过,吹走的不止是沙硕,还有五条肮脏的灵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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